原名黃丁蘭的陸女士(圖)在兒時才獲悉自己是領養孩子,但為免養母傷心一直不敢尋親,至養母離世多年后,近日尋找其親生父母,她手持的是童年時和養母的合照。香港《明報》圖
據香港《明報》報道,一張出世紙,道出一個孩子被領養的真相。自小與母親感情要好的香港陸女士,10歲時偶然在母親抽屜找出一張“黃丁蘭”的出世紙,內里所記正是她的出生日期:1961年10月7日,驚覺自己眼前母親是養母,但為免養母傷心,她收藏心底逾30年,至8年前養母過世后才愿意尋親。
現年52歲的“黃丁蘭”稱,即使與兩老相認機會渺茫,仍期望知悉親生父母黃培慶及吳意是否在世安好,使令自己無憾。
自小與養母居于旺角的陸女士說,養母從無提及她是領養孩子,因這張出世紙,往日疑團才浮現出來,如陸父在她出生前早年已過身,根本不能生育她。另她自小沒有出世紙,只有一張領養兒童才有的宣誓紙。
不過,被她發現的出世紙只留下兩個信息:她是黃丁蘭,親生父母名叫黃培慶及吳意;他們曾于拆卸已久的上海街716號留產所誕下她。
陸女士說,出世紙很快便被養母收藏起來,她之后幾年心情低落,曾打算尋親,但又不欲養母難過,故打消念頭,并裝作若無其事。她說,養母待她如親女兒,“什么也給我最好的,給我找最好的學校,是一個無私的人”,故她從未向養母求證身世,亦無悔放棄尋親的決定,“她曾生過一場大病,那時我承諾會照顧她一生,我絕對不會做一些傷害她感受的事”。
10歲時見出世紙揭發
陸女士又分享養母另一段“領養史”,原來陸母年輕時曾在家鄉“湊大”失去雙親的侄兒,并將他送往國外發展。陸女士稱,受陸母恩惠的“三叔”事業有成后,曾送贈一個住宅單位讓母女二人收租過活,但陸母堅持女兒可工作養家后,便將單位歸還,她因此十分尊敬這個母親,“她教我凡事問心無愧,盡力去做”。
“養母無私給我最好”
直至養母在2005年去世后,陸女士才向身邊人道出心結,但她對親父母全無印象,“(尋親)有點掙扎,多年來一直(對尋親)有希冀,但若找出來不是想知道的結果,擔心期望會落空”,至近期獲丈夫開解,“他說,人生在世數十年,若不去找他們,可能是一個遺憾,無論是喜是憂也應一試”。
于是她7月到香港紅十字組織登記尋親,并以“黃丁蘭”之名補領出世紙,父親黃培慶(補領出世紙上名字為黃培)現已80歲,母親吳意則已78歲,兩老年事已高,陸女士亦擔心相認機會渺茫,現只希望知道他們在世安好。據香港紅十字會數據,該會現時正處理109宗尋親個案,平均每年有220宗求助,成功率約3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