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媒:校園不是暴徒庇護所 校方須堅定撥亂反正
中新網11月13日電 綜合港媒報道,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3日表示,香港任何地方都受香港法律規管,沒有一個地方包括大學是法外之地,任何人在香港犯法,警方有責任采取行動。香港多家媒體也發表評論表示,大學校園不是暴徒庇護所,愛護學生也不等同于縱容姑息,校方須堅定地撥亂反正。
警方進入校園執法和維持治安 必要、合理
香港《星島日報》13日的社評表示,警方過往盡量避免進入大學校園,是對大學自主的一種尊重,先決條件是大學的保安人員,可以保障校內人身和財產安全。不過,在當前暴力橫行的“黑色恐怖”下,保安人員自己都身處險境,要人保護,大學又怎能自保?有內地生在校長面前被“私了”,有辦公室和商戶遭受嚴重破壞,反映大學已經失去自理安全的能力,在這情況下,警方進入校園執法和維持治安,是必要和合理之舉。
香港《大公報》13日的社評稱,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警方入校執法的對象是暴徒,同其是否是大學生沒有關系。
正如警方發言人指出,在《公安條例》下,大學并不是私人地方,警方有權執法,警方不容許任何地方成為罪犯的窩藏地。這番說明有浩然正氣,擲地有聲。換一個角度看,若警方明知罪犯逃入校園匿藏,卻因擔心受批評而逡巡不前,坐視罪犯逍遙法外,那才是罔顧法治。
香港《文匯報》援引一名教育界人士的話稱,“黑衣暴徒集中在大學搞事,以校園作為掩護,搞事之后逃進校園逃避警方拘捕,令大學淪為暴徒私竇。其實校園不是無王管,只要有人犯法,警方必然可以入內執法。在《公安條例》的定義里,校園根本不是什么‘私人地方’,更不是法外之地。希望大學校方、教育界不要再縱容暴徒暴力,不要令警方止暴制亂綁手綁腳。”
愛護學生不等同縱容姑息 校方須堅定撥亂反正
香港《星島日報》社評稱,學生不守法不守規,不尊重教師和同學,不愛惜校園財物,動輒以暴力壓服對手,肆意打砸傷人,這種風氣源于以往部分大學校方對學生的破壞行動“寬大為懷”,息事寧人。
愛護學生不等如縱容姑息,面對校園暴力化愈演愈烈,校方必須堅定地撥亂反正,不容校園成為暴力和犯法的溫床,除了按照校規嚴厲處分破壞者,當涉及刑事毀壞傷人,更須果斷報警,合力把破壞者繩之以法,將學校納回守法守規的正軌。
《星島日報》的另一篇報道指出,年輕人關心社會無可厚非,但違法暴力就已經踩界,若然涉及傷害他人,實在絕對不值得鼓勵,作為師長實有責任令他們迷途知返,以免愈踩愈深。
這個時候,學校管理層有責任采取嚴正的態度,反對任何違法行動,以保障學生的安全和前途,教育當局有責任進行必需要的統籌和協助,把學生由危險的沖突邊緣拉回來。
香港《文匯報》引述教育界人士的話指出,現在社會之所以歪理當道,尤其是部分大中學生猶如著了魔一般,是一些學校長期包庇縱容的結果。他說,“止暴制亂,單靠警方力量是遠遠不夠的,奉勸那些飽讀詩書的校長們,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角色,不要再做暴力的共犯。”
年輕人將為行為付出代價 縱暴政客更應受懲罰
香港《大公報》的社評說,事實上,校園淪為暴徒庇護所,警方被迫入校執法,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。人們已經見到,大學校園烏煙瘴氣,不僅淪為“港獨”發源地,更是暴徒培訓所。不少老師不像老師,歪理連篇,誤人子弟;不少學生不像學生,無心向學。
為了培養大學生,教育撥款一向是香港公共開支的第二大項目。但不少大學生未能成為香港的建設者,反倒成為離經叛道的破壞者。都說年輕人是香港的未來,有朝一日香港的未來交給這些人,前景如何,令人不寒而栗。
評論最后指出,最可惡的是那些居心險惡的政客,一邊將自家孩子送入外國名校,一邊慫恿別家的子女充當“義士”、“烈士”,他們正在戕害年輕人的前途,也在毀滅香港的明天。年輕人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,而那些縱暴政客更應受到懲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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