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為2006年霍英東葬禮 |
10月28日是前全國政協(xié)副主席霍英東過世7周年,但其家族爭產案卻安排于當天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重開。爭產風波自2011年由長房三子霍震宇掀起,他控告同是遺產執(zhí)行人的兄長霍震寰、霍震霆、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員,指霍震寰吞家族財產,要求撤換遺產執(zhí)行人。
大哥三弟眾說紛紜
28日一早,被告人霍震寰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暫緩,原因是不希望在亡父忌日處理家族爭產。據香港媒體報道,霍震寰透露霍震霆已同意依照各方早已簽定的和解協(xié)議處理家產,而二、三房也不想再公開處理家產分配事宜。
同一天,香港媒體在柴灣香港佛教墳場候到前來祭拜父親的霍震宇。當被問及官司進展時,霍震宇打了個“哈哈”說:“你們自己慢慢看。”
2011年12月,霍震宇控告到香港高等法院,指霍英東逝世后,霍震寰涉嫌私吞家產,包括與父親聯名的7.3億元(港元,下同)銀行存款、3間資產總值7億元的海外公司股份、有近60年歷史的家族企業(yè)“霍興業(yè)堂置業(yè)有限公司”的350股普通股。另外,他還控告霍震寰控制價值9000萬元的珠寶,自行決定如何分配給三房各個成員。
其后,霍震寰力圖與其他家族成員達成家庭協(xié)議。2012年7月底,各方一度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但很快又告破裂。霍震宇指出,霍震寰隱瞞父親在南沙項目的30多億權益,要求重開爭產案。
早有準備卻未能幸免
根據財經雜志《福布斯》于2006年的估計,霍英東的資產約有289億元,在世界富豪榜中排名第181位,在香港則排名第8。家族企業(yè)涉及的領域廣泛,包括地產、建筑、船務、酒店等,家族投資的企業(yè)更多達80家以上。
霍英東并非沒有預見到子孫爭產的可能性,因而給3個兒子都部署了專責范疇。長子霍震霆繼承其體育事業(yè),次子霍震寰掌管其商業(yè)王國,三子霍震宇則接手南沙項目。其他子孫則遵從霍英東“凡庶出子孫,不能靠家業(yè),不得從商”的遺訓,多從事醫(yī)生、律師等專業(yè)。
早在1978年,霍英東已立下遺囑,將遺產分配給三房妻兒,每人可從遺產支取固定款項,并指定其胞妹霍慕勤、妹夫蔡源霖、長房兒子霍震寰及霍震宇為遺產執(zhí)行人。但因為霍氏家族財產實在過于龐大,爭產風波還是未能避免。
給香港富商帶來警示
20世紀中后期,香港經濟起飛,不少人憑借這個機會開創(chuàng)其商業(yè)王國。這些人士至今大都已年邁或相繼去世,其龐大的財富容易成為爭端,鬧得滿城風雨。例如龔如心的逝世便觸發(fā)陳振聰爭產案等。
霍英東對此雖早已做出安排,卻未能避免子孫爭產。香港媒體評論說,這對香港的富豪起著重要的警告信號,他們必須改變傳統(tǒng)華人富豪大多在臨終前才決定其財產分配的做法,應在其生時為財產分配做出更詳細的安排。
富豪們較常用的財產分配安排是使用家族信托基金,即把家族財產注入信托基金,讓家族成員成為受益者,霍氏家族也不例外。有意見指出,由于這種信托基金難以解散,令家族成員捆綁在一起,如果家族成員之間出現紛爭,便可能要對簿公堂,公開決裂。這應是富豪們需要留意的一個重點。